为配合全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国认注[2007]68号),将在近期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如下:
一、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1月30日。
二、主要场所:各省会城市的大型超市、商场、认证产品专卖店等卖场。
三、检查范围:在食品、农产品或其产品包装上加施的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及其他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各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志暂不列入此次检查范围)。
四、检查内容:使用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的规范性、合法性。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
2、在获证产品上使用未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的;
3、未获得相应认证,却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注“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 “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 “CONVERSION TO ORGANIC”、绿色食品等认证产品字样的;
4、只在获证产品上标注认证机构有机产品(食品)认证标志或相关字样,而未按规定在获证产品或其包装上加施全国统一的有机认证标志的;
5、在有机转换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为“有机产品”,或者加施全国统一、认证机构的有机产品(食品)认证标志的。
五、检查依据:
1、《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3、《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4、《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5、《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6、《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7、其他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