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8-20日,常州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及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溧阳市、金坛市和武进区渔政监督执法负责人,邀请市及相关辖市区农林综合执法支(大)队执法人员,开展了全市水产养殖业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企业(自繁自育的除外)、水产品养殖企业(户)(主要包括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出口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养殖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以及县级以上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水产苗种和水产品。
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共组织抽查了溧阳水产良种场、金坛建昌养殖场等8家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企业、水产品养殖企业和批发市场。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汇报,现场查阅了养殖生产企业的合法性(即“两证”检查),详细检查了养殖生产记录和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并对养殖生产过程中标准、规范执行的情况以及生产库房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养殖(苗种)生产企业持证情况大多较好,生产及用药大多建立记录台帐,能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并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记录不规范、不齐全,渔药出入库登记备案不完整等,针对以上问题,检查人员都一一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本次执法检查是渔政执法从捕捞执法向养殖执法转变的突破,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被检查企业进行互动,增强企业依法养殖与经营的意识,指导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对本次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将由所在辖市区渔政机构进行立案处理。 常州市渔政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