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适度围填海顺应趋势,合乎国情,缓解了土地供应,促进了经济发展,贡献非凡。但是,如何围填海域才能称得上科学合理,怎样的规模才叫“适度”呢?
“总的来说,科学、适度、合理围填海包括4个方面: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集约利用、确保生态安全。通俗地讲,就是在适宜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和规模,满足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填海造地行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域管理政策与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于永海解释了科学围填海的基本做法。
必须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沿海地区拥有着美丽的海滨景色以及独特的生态系统。然而,一些缺乏合理规划的围填海活动导致生态系统严重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天津滨海湿地一半以上已被改造为生物种群较为单一、生态功能较为低下的人工湿地。上海祟明东滩湿地鸟类资源丰富,已进入《国家重点保护湿地名录(第一批)》,但由于几次围垦,使在此越冬的约3000多只小天鹅群的栖息地遭到破坏,小天鹅现已消失。近40年来,我国红树林面积由483平方公里锐减到151平方公里,围填海占用是主要原因之一。
“国家、省、市、县,每个级层都有自己的经济发展区位。国家要通盘谋划,省政府要考虑整体布局,全国和全省一盘棋,环环相扣。然而,某些地方的管理者们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和规划经济发展与产业布局,而不是放在大环境下谋划。还有些领导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与环境效益,对围填海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缺少足够的认识或重视,而且受到未将海域围填成土地导致前期招商引资工作较难开展的影响,往往采取‘先填了再说’的态度。更有个别甚者把填海造地当做形象工程,一些地区呈现遍地‘经济发展’建设后的满目疮痍,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给后人留下了无穷的伤害。”于永海说。
“如果要想拆除、重新再规划建设或整治,除了人力和财力的严重浪费之外,海洋资源功能的重新布局、定位与调整及受损海洋资源的修复等,都会有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于永海说。所以,围填海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是一个立足现状、着眼未来的大思维、大视野,是高瞻远瞩的顶层设计。可持续发展是管海用海的一个首要前提,设计得好,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设计得不好,势必会花费成百上千倍的力气和资金去补救、修复,甚至永远也无法恢复原状。”
要注意三方面、把握三原则
怎样才能做到科学围填海呢?于永海告诉记者,首要的一点是解决思想问题。
盲目过度围填海可以导致的危害包括:海岸带生态系统退化、海岸防灾减灾能力降低、海洋环境污染加剧、宜港资源衰退、近岸海岛消失、重要的渔业资源遭受破坏、海岸线急剧缩短、重要海湾萎缩甚至消失、海岸自然景观被破坏、部分围填海项目经济效益低下以及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如:广西红树林消失,厦门海域污染令中华白海豚几近绝迹,深圳伶仃洋东岸滩泥沙回淤导致运输航线遭受严重威胁,辽宁庄河蛤蜊岛 “中华蚬库”不复存在。在1933年至2003年的70年时间里,山东胶州湾海域面积减少了约200平方公里,占海湾面积的40%。近20年来,福建与广东消失海岛近100个,山东海岸线减少了500余公里。江苏部分农业用围垦造地经济效益低下。福建平潭县乌礁湾2003年被当地政府整体出让给开发商围垦,引发了村民长达几年的集体上访事件。
“每一项危害都能使国家蒙受巨大的损失,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最重要的是人类对海洋资源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于永海说,“执政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本着利国利民的态度和责任心以及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摈弃短期利益,科学决策。”
要注意的第二个方面就是行为规范化,建立健全适应当前形势的围填管理政策与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围填海行为。
围填海项目上马首先要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其次要做好论证,另外还要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围填的时候进行严格的监管。于永海说: “必须要坚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不批,论证不可行的不批,不符合区域发展规划与相关涉海规划的不批,不符合海洋资源优化利用原则或对周边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危害的不批,给渔民和广大人民利益带来损害的、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不批。”
需要注意的第三个方面就是有错必纠、犯错必罚,强化围填海监管和执法力度。
围填海过程的动态监管非常重要。平时要加强跟踪监督、监察,发现违规、违法填海行为要及时纠正。于永海说: “一旦填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予以纠正而成为事实,前面的规划、评估、论证、审批等环节都将前功尽弃。”
此外,于永海还提出要重点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保护自然岸线的原则。进行围填海造地工程应尽量不用或少用自然岸线,避免采取截弯取直等严重破坏自然岸线的方式。二是延长人工岸线的原则。围填海形成土地的价值主要取决于新形成土地的面积和新形成人工岸线的长度。围填海工程的平面设计要尽量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延长人工岸线的长度,提高新形成土地的价值。三是提升景观效果的原则。应在人工岸线向陆一侧留出一定宽度的景观区域,进行必要的美化,同时要注意营造人与海洋亲近的环境。海岸向海延伸式围填海逐步转变为人工岛式和多突堤式围填海 (主要针对港口码头建设),由大面积整体式围填海逐步转变为多区块组团式围填海。平面设计要体现离岸、多区块和曲线的设计思路。
宣传、制度和法律应三管齐下
于永海还建议在管理上下功夫,宣传、制度和法律三管齐下。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对管理层宣传,二是对公众宣传。 “围填海的科学规划与适宜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工作,但各级地方政府的决策者们至少应对围填海可能带来的诸多问题以及加强和规范围填海管理的重要性与意义有足够的认识,所以对管理层的宣传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永海说。
另外一个就是对公众宣传。我国公民的海洋意识相对还比较薄弱,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围填海知识,引导围填海的工程建设。
其次,针对形势的不断变化,要不断完善海洋管理政策与制度体系。当前,我国海洋事业刚刚发展起来,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并不一定能够跟得上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和千变万化的形势。因此,坚持依法适时地完善海洋管理政策与制度体系,解决盲目围填海和科学围填海之间的矛盾,才能把围填海的危害降到最低,将优势提到最高。
“围填海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载体,成为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力量;另一方面,由于其改变了海域属性,不科学的规划与调控极易引发海域生态和环境灾难。”于永海说, “我相信,随着科学的进步、法律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以及人类认识的不断提高,围填海终究会规范到为人类造福的主旋律上。”